丽湖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根据《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嵊市委办发17号)文件要求,现将《丽湖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这一项目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丽湖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土地征收
项目概要:因嵊州市人民政府实施丽湖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拟征收三江街道(上东潭村)、鹿山街道(南田村、江燕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881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项目位置
因嵊州市人民政府实施丽湖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建设项目,位于嵊州市三江街道(上东潭村)、鹿山街道(南田村、江燕村),土地属嵊州市三江街道(上东潭村)、鹿山街道(南田村、江燕村)农民集体所有。
三、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是否支持本次土地征收;
2.项目实施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4.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通过电话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嵊州市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评估实施单位:浙江越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工电话:15905750777
嵊州市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2024年11月20日
来源:嵊州市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
又征地了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