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批前公示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批前公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拟以划拨/集体土地使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划拨项目: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自2024年12月03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公示情况将在《今日嵊州》、www.szdlr.gov.cn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馈给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李先生 电话:83110526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0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来源: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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