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么好!嵊州这人酒后驾驶被抓,罚款…
主要违法事实:被处罚对象沈某某,驾驶证号3306************94,准驾车型:F,于2025年04月29日12时32分驾驶浙DB**67号轻便摩托车在嵊州市双塔大桥xx地方实施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处罚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决定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32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暂扣驾驶证6个月,暂扣期满并通过满分考试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原标题:行政处罚
帮顶 太危险了 厉害厉害 好的知道了 罚的好 要严罚 无语啊 胆大 怎么经常有这种人啦 要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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