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卷诗书 发表于 2025-6-15 09:44:51

倒灶!嵊州某店摊上事了,自泡杨梅酒竟被罚…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3月20日,被处罚人嵊州市某某烧酒店在浙江省绍兴市销售自泡杨梅酒。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经营自制泡酒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七条之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当事人销售散装食品未标明食品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当事人免费向顾客提供塑料袋的行为,违反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当事人销售散装食品未注明商品价格的计价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原标题:行政处罚


飓风看风管 发表于 2025-6-15 10:07:34

这也要罚的啊

半心人 发表于 2025-6-15 18:42:21

能懂,但是无语

孙大拿 发表于 2025-6-15 18:45:33

就是放了杨梅进去吧,就这不行了?

草莓派对 发表于 2025-6-15 18:50:44

这个应该是要罚的啊

小书包 发表于 2025-6-15 18:59:59

自己喝可以,不可以卖是吗

好看的爆胎 发表于 2025-6-15 19:00:42

原来不能卖啊

青衫落拓 发表于 2025-6-15 19:08:31

那自己做的烧酒呢?

勇敢的小萝卜 发表于 2025-6-15 19:14:11

这个倒是能理解,比较没有销售的资格

跋涉者 发表于 2025-6-16 10:08:56

千错万错就是做了去卖{:70_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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