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嵊州3家公司被查,共罚款70000元
为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现将2025年上半年特种设备典型案例通报如下:案例一、嵊州市某机械铸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案
2025年3月25日,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嵊州市某机械铸造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一台桥式起重机(型号规格:LDY5-16.5 A6;设备代码:415041504202412939),现场该公司无法提供上述起重机的检验合格报告等材料。经查,该起重机于2024年12月安装完毕。2025年1月17日,该公司向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申请安装监检,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于2025年1月20日下达了起重机械检验意见通知书,要求于2025年2月20日前完成问题整改。至2025年3月2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止,该公司仍未完成问题整改,无法提供上述起重机的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报告。该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该起重机械,并处罚款30000元。
案例二、嵊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使用未经许可生产(安装)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从事生产活动案
2025年2月26日,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嵊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两台压力容器和两段压力管道正在使用,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合法有效的安装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等相关资料。经查,该公司与2023年8月委托未经许可的第三方(已联系不上)安装好上述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后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并处罚款30000元。
案例三、浙江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案
2025年3月24日,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使用单位为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设备代码为3110330683201509000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 2025年3月1日11时05分24秒至2025年3月1日11时45分54秒、2025年3月14日14时28分26秒至2025年3月14日15时09分04秒期间有两条维保记录,但现场查看该两个时间段该电梯的视频监控,发现该电梯一直在正常使用,未发现浙江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维保人员维保电梯的行为。经查,该公司维保人员在实际未对上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情况下,在浙里办绍兴智慧电梯系统内录入了维保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并处罚款10000元。
来源:爱嵊州原标题:2025年上半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典型案例
电梯么总要经常维护的啊 不错 知道了 安全不容小觑 可以的 行的 严加检查 好的知道了 不错啊 {:70_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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