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灶!嵊州某店摊上事了,自泡杨梅酒竟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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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6-15 09:44

正文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3月20日,被处罚人嵊州市某某烧酒店在浙江省绍兴市销售自泡杨梅酒。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经营自制泡酒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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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涉者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5-6-16 10:08:56
千错万错就是做了去卖
勇敢的小萝卜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5-6-15 19:14:11
这个倒是能理解,比较没有销售的资格
青衫落拓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5-6-15 19:08:31
那自己做的烧酒呢?
好看的爆胎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5-6-15 19:00:42
原来不能卖啊
小书包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5-6-15 18:59:59
自己喝可以,不可以卖是吗
草莓派对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5-6-15 18:50:44
这个应该是要罚的啊
孙大拿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5-6-15 18:45:33
就是放了杨梅进去吧,就这不行了?
半心人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5-6-15 18:42:21
能懂,但是无语
飓风看风管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5-6-15 10:07:34
这也要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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