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寅初健身中心选址和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项目简介:
本项目建设单位是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方投资有限公司,规划用地面积9942平方米(约14.91亩),拟建总建筑面积600.16平方米。容积率0.06,建筑占地面积846.88平方米,建筑密度8.52%,绿地率26.37%。
现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相关要求,将此设计方案予以公示。
选址依据: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公示方式: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嵊州市浦口街道自然资源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嵊州市浦口街道自然资源所,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嵊州市浦口街道自然资源所,邮编:312400
联系电话:057583260733
嵊州市浦口街道自然资源所
2025年3月21日
来源:嵊州市浦口街道自然资源所
原标题:马寅初健身中心选址和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