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嵊州这项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公示公告已出

[复制链接]
查看: 10830|回复: 1

30

主题

38

帖子

98

积分

江南用户

Rank: 32Rank: 32Rank: 32Rank: 32Rank: 32Rank: 32Rank: 32Rank: 3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7 10:2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绍兴
嵊州市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价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嵊 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嵊市委办发〔2020〕17 号)文件要求,对该 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嵊州市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 准调价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方案项目名称:嵊州市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价。
调整方案:为贯彻“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经过 对比周边县市收费标准,并综合考虑污水企业运营成本与企业承受能力,拟对非居民 污水处理费标准进行分段调整,具体调整幅度将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二、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征询公众意见范围:以本次嵊州市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价涉及利益的相 关群体为主;
2、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是否知晓嵊州市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价方案;
(2)是否认为本次调价对本地发展有好处;
(3)是否认同本调价实施的必要性;
(4)最关注调价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哪些方面;
(5)是否支持本调价方案的实施;
(6)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三、公众参与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评 估实施单位联系,表达对本次项目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评估实施单位将在本 次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 建议向评估主体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联系方式评估主体: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评估实施单位:浙江立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0575-89308006
电子邮箱:1055212913@qq.com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12月12日

来源: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9083

帖子

9087

积分

江南中学初一

Rank: 10Rank: 10Rank: 10

沙发
发表于 2025-12-17 10:24: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绍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手机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