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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4年04号)
为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增加水库蓄水量,助力我市农业生产、森林防灭火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嵊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1月1日起择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作业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火箭弹作业点:谷来镇谷来一村、贵门乡丰潭村增雨作业点,火箭弹射程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
烟炉作业点:石璜镇徐家培村、金庭镇灵鹅村,扩散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5公里。
燃气炮作业点:根据实际需求择地开展作业。
3.作业使用设备:BL-1A型人工增雨火箭弹、ZBZ-DFL-7型地面冷云焰条、ZBZ-DFL-8型地面暖云焰条。
4.如果发现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嵊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或当地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
5.意外情况请与嵊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75-83797387,地址:嵊州市安平东路38号。
嵊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嵊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原标题:人工降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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