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嵊征补告〔2024〕110号(核))的通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嵊征补告〔2025〕7号)
因嵊州市甘霖镇锦秀村2025-02(道路)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锦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05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嵊征补告〔2025〕6号)
因嵊州市甘霖镇锦秀村2025-01(道路)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锦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79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 原标题: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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