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垃圾中转站项目(一期)-鹿山街道垃圾中转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嵊州市垃圾中转站项目(一期)-鹿山街道垃圾中转站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中投〔2023〕1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嵊州市垃圾中转站项目(一期)-鹿山街道垃圾中转站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14565.3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11.73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分类暂存,生活垃圾压缩转运以及其他污水处理 。
2.2招标范围:嵊州市垃圾中转站项目(一期)-鹿山街道垃圾中转站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69.2853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180日历天 。
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络配图)
原标题:嵊州市垃圾中转站项目(一期)-鹿山街道垃圾中转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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