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灶!事发嵊州一溪边,2人竟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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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3-12 14:15

正文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月5日0时许,金某某伙同陈某某在嵊州市崇仁镇XX村溪边故意伤害裘某某。金某某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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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糖的夏天 发表于 2025-3-12 16:36:43
别生气,气坏身体没人替
橙与陈 发表于 2025-3-12 16:30:17
柠檬味的大海 发表于 2025-3-12 16:29:34
故意伤害啊
夜风撩裙 发表于 2025-3-12 16:20:21
因为什么事情啊
你京哥 发表于 2025-3-12 16:16:07
干嘛了呀 有人知道吗
没顾忌 发表于 2025-3-12 16:13:53
一个800  一个300
草莓味的祖宗 发表于 2025-3-12 16:09:41
梦夜遇君 发表于 2025-3-12 16:02:40
没出大事吧
余波波 发表于 2025-3-12 16:01:43
石怼怼 发表于 2025-3-12 15: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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