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情况(2024年41号)
一、抽样编号为SBJ24330000300434527的鳊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建钧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09月25日向嵊州市建钧水产经营部送达了编号:20240183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绍市检会[2015]7号《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相关问题座谈会议纪要>的通知》和法释〔2013〕1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认定的情形的规定,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将本案移送嵊州市公安局调查处理。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来源: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