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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样编号为XBJ25330683310130467的毛山药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崇金农副产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毛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03月26日向嵊州市崇金农副产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送达了编号:DX202505534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购进15公斤,已全部售完。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根据《食用农产 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并对上级经销商立案调查。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来源: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情况(2025年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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