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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下列用地拟在办结供地审批前置手续后以国有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公示期: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8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联系方式。
四、公示期满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上述用地上报嵊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五、联系方式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李先生 电话:0575-83110526
浦口街道自然资源所 赵女士 电话:0575-83350876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8日
来源: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标题: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批前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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